第一部分 协会简介
四川文理学院“职业生涯规划协会”是由财经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创办的协会,协会是接受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及四川文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的,有组织有纪律的公益性质的学生社团。社团活动同时接受挂靠单位和指导老师的指导。
我们秉承“认识职业、参与竞争、策划人生、追求卓越”的社团宗旨,立足于人力资源专业知识,帮助协会成员们发掘自身的潜能,选择自己的职业发展道路;帮助协会成员们确定职业目标,增强自身发展的目的性和计划性,提升应对竞争的能力。同时为同学们提供一个交流咨询的平台,服务于大家的职业规划。
特色活动: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模拟招聘大赛、优秀毕业师兄师姐考研读研或职场经历分享会、“健谈”专栏活动等
第二部分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四川文理学院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社团是由学生自发组建的,接受共青团四川文理学院委员会及四川文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的,有组织有纪律的公益性质的学生社团。社团活动同时接受挂靠单位和指导老师的指导。
2、协会宗旨
认识职业、参与竞争、策划人生、追求卓越
3、协会主要任务
(1)帮助协会成员们发掘自身的潜能,选择自己的职业发展道路。
(2)帮助协会成员们确定职业目标,增强自身发展的目的性和计划性,提升应对竞 争的能力。
(3)为协会成员们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丰富大学生活。
4、协会主要活动内容
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模拟招聘、面试技巧培训等
第二章 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
1、会长:定期主持协会会议,向院团委汇报工作;主持职协的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各部门工作,主持会议;组织人员对学年优秀干部进行评定。
2、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并完成分管工作等。
3、秘书处:协助院团委工作;经费收支管理;做好后勤工作等。
4、活动部: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在活动前做好策划及预算,在活动结束后做好总结等。
5、宣传部:负责社团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负责活动过程的照相、摄影及新闻稿件的的撰写等。
6、外联部:负责与学校各社团及外校的联谊工作;负责职协社团活动的赞助工作;负责邀请嘉宾等。
第三章 会员
一、会员的权利
1、会员在社团内平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按照社团章程担任社团管理职务的权利;
2、会员有参加所在社团各项活动的权利;
3、会员有享受社团有关待遇,以及受表彰和奖励的权利;
4、会员有对社团会长等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5、会员有对社团财务状况进行查看、监督,提出质疑并要求合理解释的权利;
6、学生社团负责人有违反校纪校规和社联规章制度而损害会员利益的行为时,会员有权向学院和学校反映情况。
二、会员的义务
1、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社联及社团各项规章制度;
2、会员在社团活动中,服从社团的整体安排,接受社联的领导和指导;
3、会员在任何场所自觉维护社团声誉和正当利益;
4、一般情况下,会员要积极准时的参加社团活动和社联的大型活动,向社联反映情况和问题;
5、在需要的情况下,会员应积极配合社联对其所在社团的调查和审核工作。
三、会员的退出与除名
1、学生毕业,自动退出所在社团;
2、本人自愿退出社团,向所在社团申请后,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
3、工作中不服从组织安排,态度不积极不认真的会员,经社联研究决定后予以除名;
4、经确认,有严重影响本社团形象、不遵守会员义务行为的会员,立即除名,永不复用。(只有四川文理学院在校的本科及专科学生才有资格加入协会,会员必须有选举权。)
第四章 部长与会长
协会拟定一名会长、一名副会长和四名部长(部长可以由会长指定,但要有合理的罢免机制确保部长发挥作用。会长及部长任期一般不小于一年不超过两年。)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协会设立财务人员(可由副会长兼任),负责账目管理。财务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制定的社团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门的统一管理、领导及检查。
社团财务人员履行的职责:
1、负责社团组织活动的收支预算和决算报告,交由社联办公审批。
2、将资金来源、去向登记清楚,并持有效发票及收据(详见附件《社团报账制度》)报账。
3、在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换届时,负责做好财务、物资的交接工作。
4、每学期末与社联财务部核对财务本学期财务收支状况,并向各位社员公布有关收支情况,做到社团财务管理规范化和透明化,并接受全体社团会员的监督。
5、社团各项开销要本着精简原则,严格控制。
等等。(详情见附则)
第六章 社团章程的修改
社团章程的修改需通过严格的表决程序,一般应由部长以上成员会议提出修改意见,由社团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应有4/5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半数以上成员赞成决议方可通过。通过后的决议应得到指导教师、挂靠单位的同意,最后报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批备案方可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需要注销时,一般由部长以上成员会议提出终止协议,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在得到指导教师和挂靠单位同意后,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执行。社团在学生社团联合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社团注销时所有遗留财产全部上缴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八章 附则
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附则
资产管理与使用原则附则
注:本章程自社团正式成立后执行。
章程的解释权不归于会长,而归于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川文理学院职业生涯规划协会筹委会
日期:2017年6月15日